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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郑州医保报销比例 建医疗费用监测体系解决费用高难题

    国务院办公厅发不了2016年大病医保新政,目前31省市都已经开展试点工作,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郑州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报销32万,新增8个病种.

    按照大病医保新政,郑州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从六万元提高到八万元,城镇商业职工补充医疗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30元,从年度中间参加保险的每人每月11元,比较高赔付从18万元提高到24万元,住院医疗费报销比较高赔付从24万元提高到32万元.

    在三类定点医院支付比例从85%提高到8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视网膜静脉阻塞等8种疾病新增到大病医保赔付范围.提高了原有门诊规定病种的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将恶性肿瘤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调整为门诊治疗和门诊治疗期间必要的检查,设置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此外,参保人员可选择的进行门诊规定病种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由二类以下和二类定点医院,调整为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对于生育检查费报销从800元提高到1200元,不满连续缴费9个月的,每缴纳一个月支付100元检查费.

    2016年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标准:

    1、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

    2、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180元;

    3、参保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30元.

    缴费时间:2015年7月7日-12月20日

    缴费地点:郑州市中国银行各网点

    问:2015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答: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实行定额标准.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参保人员18周岁及以上的缴费180元,18周岁以下缴费30元;

    2、18周岁以上的低保居民、一级或二级残疾人,缴费30元,18周岁以下低保居民、一级或二级残疾人,缴费10元;

    3、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120元.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较低每年120元,一次报销比较高10万元

    此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涉及缴费标准、住院起付标准、报销限额等多个方面.

    首先,根据参保居民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120元的要求,郑州市人社局调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00元,比之前的政策上调2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120元,上调90元;新出生婴儿每人每年调整为120元.比较特殊的大中专学生,则每人每年缴纳60元,上调30元.

    "由于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政策的文件下发较晚,所以未按新标准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可在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时一并补齐差额部分."郑州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新规定,将调整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住院起付标准分别由200元、300元、600元、900元,调整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5%、75%、70%、65%调整为80%、80%、75%、70%.

    与此同时,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内比较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意味着,参保居民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年度内一次报销比较高为10万元.

    比较后,需要提醒的是,明年起,参保居民即使长期在外地居住,其间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也可按程序申报纳入统筹其支付范围."以前,只有转诊、急诊去外地的居民可享受医保报销,新政策则把报销范围扩大到了在外地长期居住的参保居民."

    职工医保:单位破产,不用再为退休人员交一次性10年的医保

    根据调整,首先,用人单位缴费与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分开管理.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其已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其次,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之前的政策,一次性缴纳保险费的标准,为上年度郑州市参保职工的人均医疗费用,以2014年为例,一次性缴纳10年的话约为6.7万元/人.这对破产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负责人讲到

    新政策进一步明确,医保缴费年限计算方式(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比较低缴费年限保持不变,仍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同时将实际比较低缴费年限从5年调整为10年.

    此外,新政还规定,过渡性基本的医疗方面保险费费率减半.这一调整涉及退休人员超过30%单位,费率减半就减轻了这一类单位的缴费压力.

    医疗保险

    18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00元,上调2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120元,上调90元新出生婴儿每人每年调整为120元.

    年度内比较高支付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延伸阅读:

    2016年郑州市将初步建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

    近日,郑州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6年,医院医疗费用增幅要有所下降.

    根据设定的目标,2016年,郑州市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8%左右,初步建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有所下降.到2017年底,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郑州市将建立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动态监控制度和目录,定期进行评估、排序、公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加大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以销售额计)达到30%以上,城市二级综合医院达到45%以上,县(市)综合医院达到50%以上,正规医院应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医保支付方式也将进行改革,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与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到2017年底,郑州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要达到100个以上;县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30%以上,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达到20%以上.

    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会逐步下降,到2017年,力争城市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下降到2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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